商场木地板经销商“跑路”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
来源:中国日报 2015-05-28 09:00:00
直接把钱付给经销商
市民张先生表示,去年“十一”期间,他为了装修新房,在北园大街的一家家具卖场购买了新地牌地板,花费了1万8千多元。大约20天后,张先生联系地板经销商上门安装,没想到麻烦接踵而来。
“一开始打电话的时候,对方说‘明天就上门安装’,可是到了第二天,左等右等不见人,再打电话的时候,对方已经停机了。”张先生赶紧找到家具商场才发现,经销商竟然已经撤柜了。
让张先生郁闷的是,在购买地板的时候,他直接把钱交到了经销商手里,而现在经销商撤柜,商场方面并不愿意赔偿他的损失。
“我根本不知道要把钱交给商场,再说当时从一楼到四楼买的其他家具,也是直接把钱交给了经销商。”张先生觉得自己挺委屈。
商场称客户要走统一收银
针对张先生的遭遇,该商场客服部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商场实行的是统一收银,如果客户不走统一收银的途径,从商场的角度来讲,就无法认定顾客是不是在商场消费的。
“我们只能以商场合同作为消费依据,如果没有合同就无法进行先行赔付。”该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提供的消费合同,上面盖有新地经销商的印章,因此相应的合同主体是顾客和经销商。
据介绍,在接到张先生的投诉之后,商场方面也提供了经销商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张先生表示,他后来确实也联系上了经销商负责人,对方也多次在电话里答应马上还钱,可是又屡次食言。
商场客服部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没有商场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是在商场消费的,商场方面也可以先行赔付。针对张先生的投诉,他们会与张先生再进行沟通。
消协提醒勿私下交易
“现在家具市场消费低迷,一些小品牌经营不善,有可能早早地就做好了‘跑路’打算,坑骗消费者。”业内人士张先生表示,消费者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不能为了图便宜,直接把钱交给经销商。
省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到大型家具卖场消费,最好不要私下交易,这可能会节省下一部分钱,然而一旦遇到问题就会给维权带来实质性的困难。“最好是把钱交给卖场,大型卖场毕竟比一个小的经销商更为可靠。”
责任编辑:来晓禄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