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12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第一贸易伙伴
来源:人民网 作者: 2014-03-08 14:04:00
原标题:中国成12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第一贸易伙伴
高虎城
包括广东等一些地区提出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申请,商务部已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区市有密切的联系和沟通。
——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昨日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已成为12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的第一大贸易伙伴,这意味着今后贸易摩擦在某种意义上会成为平常现象。“对于摩擦来说,我们还是要用平常心来看待。”
在回答记者有关中欧光伏产品贸易摩擦的问题时,高虎城说,这一贸易争端的解决给了我们很多启示。欧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连续三年双边贸易额超过5000亿美元,去年达到5662亿美元。像这么大的一个贸易伙伴,如此规模的贸易量,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应当说是平常事。
高虎城说,在解决过程中,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沟通、和解、合作和找到一个互利共赢的、妥善的解决方案,而不是简单的付诸贸易救济的措施、关税措施来简单地处理这样的问题。
“我们双方通过这一起案子的妥善解决,一致意识到应当在今后的贸易摩擦当中加强中欧之间的沟通和磋商,通过业界的合作和通过产业的合作,共同发展,从而使这些贸易摩擦得到有效的、妥善的解决。”高虎城说。
此外,高虎城在记者会上还透露,包括广东等一些地区提出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申请,商务部已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区市有密切的联系和沟通。
他指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五个月来,各方面进展正常,初步的评估是正面的。下一步,将在评估和总结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基础上,特别是在继续完善和缩减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健全试验区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管体系方面进行认真的评估和总结,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记者两会报道组)
责任编辑:庄媛媛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