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纪检监察机关:违反八项规定将被点名通报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阴祖峰 2014-04-14 16:33:00
记者从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11日联合召开的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会上获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五一”、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指名道姓进行通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市纪委要求,要抓住“五一”、端午节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公款吃喝、违规接受个人宴请,用公车参与娱乐场所、景区活动、接送子女上下学,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的问题。继续坚持市和区县两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按照属地的原则,各区、县(市)要加强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明察暗访。每个月的监督检查情况要及时报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对典型问题要指名道姓进行通报。市纪委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工商、公安、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的作用,依法开展检查,对无照私人会所、公车私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等情况进行深入检查。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抓住容易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在元旦、春节、清明,分别下发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关于改进作风廉洁过好“两节”、清明节期间严肃有关纪律等多个《通知》,有效预防“节日病”。其中,元旦期间对30家市属单位财务支出情况进行了抽查,制止公款印制、购买贺年卡行为5起;春节期间会同有关部门对7家大型商场公款购买预付卡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清明节期间,全市共组成检查组85个,开展检查221次,对全市祭扫场所进行了检查,排查车辆17017台次,目前,正对涉嫌公车私用的车辆进行调查核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群众意见较大、典型倾向性问题,持续明察暗访,排查涉嫌公车私用162台,查实8人,分别作出通报、责令检查、批评教育和补交车辆使用费用等处理。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市已查处违规问题406件,处理43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5人。(记者 阴祖峰)
责任编辑:庄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