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朱专兴:检察官、法官离退休后应继续享受岗位津贴
来源:东方网 作者: 2014-04-14 16:08:00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朱专兴:检察官、法官离退休后应继续享受岗位津贴
东方网4月14日消息:“审判、检察津贴是国家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保障法官、检察官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是法官、检察官个人素养、业绩积累所做贡献的综合标志。”全国政协委员朱专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离退休后保留审判、检察津贴能体现津贴的真正意义,与警察退休后继续享受警衔津贴的规定相统一,有利于稳定司法队伍,保障法治建设。建议法官、检察官在离退休后继续享受相应津贴。
朱专兴解释说,人事部、财政部于2007年7月底在发布的文件中规定了检察官享受检察官津贴,同时也在相关文件中规定了法官津贴,但根据规定,法官、检察官的津贴只能在任职期间才享有,离退休一个月后即行取消。此种做法不能充分发挥津贴作用,有必要予以调整。
朱专兴说,保留审判、检察津贴则能体现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的关心和爱护,以及对法治事业的高度重视,能真正发挥审判津贴、检察津贴的作用,契合国家发放审判津贴、检察津贴的初衷。法官、检察官与警察同为法律职业者,且相比警察,法官、检察官在职业准入、执法能力等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警察退休后继续享有津贴,而法官、检察官在退休后却不再享有,有失公允。此外,保留审判、检察津贴有利于在物质方面保障法官、检察官队伍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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