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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气价格大幅下调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左丰岐   2015-03-02 13:59:00

  □ 本报记者 左丰岐

  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4月1日起,我国天然气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4元,存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正式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试点放开直供类工业用户用气价格。这是我国价格改革首次大幅下调天然气价格。

  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2014年已达32%左右。为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市场供应,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

  2013年7月,实施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存量气价格改革分3年实施,计划2015年调整到位。2013年和2014年,国家连续两次较大幅度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之后,存量气与增量气还有0.48元/立方米的价差。4月1日起,我国天然气非居民用气存、增量气价格正式并轨。这次天然气价格并轨实现了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三步走”的目标。

  隆众石化网王皓浩介绍,此次天然气门站存量气价格下调向增量气并轨的最主要原因是,受到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的大幅下跌影响。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介绍,2013年国家发改委定价将非居民用气分为存量气、增量气两部分,其中,存量气是指2012年全年的消费量,增量气是指超出2012年的用量。2014年,我国非居民用气量约为1450亿立方米,占比77.5%;居民用气量约为420亿立方米,占比22.5%。在非居民用气中,存量气部分为1120亿立方米,上调0.04元/立方米,则整体上调金额为44.8亿元;增量部分为330亿立方米,下调0.44元/立方米,则对应下调总金额为145.2亿元,两者涨跌相抵之后,天然气价格总体水平下调约100亿元。  

  传导至消费终端还需时间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尽快实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不仅有利于创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企业平等竞争,也为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奠定良好基础。价格并轨后,非居民用气价格基本理顺,意味着天然气价格改革完成“破冰之旅”。

  王晓坤介绍,虽然此前各地价格政策有所不同,但是此次调整带来总体价格水平下降,天然气的经济性将会增强,市场拓展增速有望加快。另外,试点直供工业类用户价格的放开,由双方协商定价,带来的价格下行幅度或超过0.44元/立方米,将会给此类客户带来更大收益。

  不过,王皓浩表示,此次国家发改委调整的是天然气门站价格,并且规定4月1日以后开始执行,而终端企业具体的用气价格,需要在此次门站价格执行后,各省市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制定具体的调价幅度,另外各省市调价方案的公布时间也会根据自身状况来制定。总体说来,大约需1-3个月传导至各消费终端。

  王晓坤还指出,此次价格改革普遍超出业内预期,但是价格改革仍未到位。首先,此次价格改革只是涉及非居民用气,而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仍需后期解决。同时,此次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多久、后期价格如何制定等,并未明确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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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用气 今年全面实行阶梯气价

  此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

  但在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宣布,今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这会不会增加居民生活负担?

  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计划今年年底前在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并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

  根据指导意见,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就分档气价安排,指导意见明确,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指导意见强调,不得通过减少居民用气量等方式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

  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已率先实施了阶梯气价政策。

  (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原标题:非居民用气价格大幅下调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孙元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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