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来,工行日照分行认真贯彻落实省行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有效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了全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总省行及地方政府有关通知要求,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开展宣传教育。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网点LED显示屏、展板、公告栏以及网讯、微信等平台集中宣传,引导全行员工提高安全生产的认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业务操作规程,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微型消防站”配备。根据公安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对市行办公大楼、五莲支行、岚山支行、开发区支行、市中支行、东港支行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并严格按照微型消防站设立标准配备了齐全的站房器材,为保障消防安全,提高消防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四、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和开展监督管理,采取现场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对组织宣传有力、问题隐患排查彻底、活动效果明显的纳入考核,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