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初,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利用半年时间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6月30日,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已经通过检查验收的交易场所名单的通告》,公布了山东省通过清理整顿检查验收、明确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的交易场所名单。其中包括开展权益类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17家)和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10家)。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日照大商中心”)顺利通过检查验收,是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
日照大商中心是山东省首个正式获批期现结合交易模式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也是全国首家推出调期交易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今年5月27日是日照大商中心调期交易模式上线运行一周年的日子。一年前,日照大商中心在扎实的现货交易基础上,依托先行先试的试点政策优势,以实物交割为目的,汲取国内外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市场交易模式先进思路,自主创新了“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调期交易模式,并以氯化聚乙烯(CPE)作为第一个调期交易品种上线运行。
2014年5月起步的日照大商中心始终遵守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的文件要求,依法依规组织交易活动、提供金融和物流等配套服务。3年多时间里,日照大商中心围绕产业客户需求,打造的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现代物流、风险管理融合发展的业务模式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的认可和支持。
图为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交易市场监管处刘博处长,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领导,对日照大商中心进行实地调研并座谈
今年4月26日,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交易市场监管处刘博处长,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领导,对日照大商中心进行实地调研检查。此次调研活动正是为落实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的有关要求,在山东省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的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行动。日照大商中心作为山东省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重要交易场所,被列入本次调研的重点机构之一。调研组参加了日照大商中心产融结合业务座谈暨仓单融资产品论证会,在认真听取了日照大商中心张亮董事长、冯益朋总经理介绍公司成立以来的业务情况、交易模式创新等工作后,刘博处长认为日照大商中心创新调期交易模式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并从主管部门角度肯定了日照大商中心服务实体经济的做法,在省金融办批复的10家同类交易场所中,日照大商中心坚持规范运营,取得较好的发展成果,起到了做样板、树标杆的作用。
运营以来,日照大商中心依托日照港资源,坚持以实体产业为基础,深度挖掘产业资源,积极促进金融与实体产业的深度结合,其优化全产业链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平台能量得到了有效释放。6月5日,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刘心田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时表示,“其实,我们观察下来,真正有问题的平台并不如人们感受到的那么多,… …在我看来有一类交易场所尝试的模式前景不错,如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之类深度与产业结合的交易场所。”
图为6月8日,“新平台 新生态”铁矿石金融产品推介会现场
6月8日,由日照港集团主办、日照大商中心承办的“新平台 新生态”铁矿石金融产品推介会在山东日照成功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金融机构、产业客户、资讯传媒等近300家单位参会,聚焦日照大商中心发挥第三方平台优势,促进产融结合的产品和平台建设,服务实体经济的情况,探讨传统行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机遇,以及金融与实体产业结合的路径。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初明锋出席会议,并在致辞中表示,此次会议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切合了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同时,初主任对日照大商中心建设“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成果表示肯定,在全国大宗商品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初步树立了山东“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品牌效应。
成立3年的日照大商中心在搭建产融结合平台,助力资本脱虚向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当前,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日照大商中心也已进入关键时期,公司将抓住山东省经济发展、金融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契机,快速形成竞争优势,开拓更大的市场空间。
未来,日照大商中心将牢牢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初衷,扎实从现货市场的本质出发,搭建好港口转型升级创新服务平台、商贸金融创新服务平台,因时因地进行模式创新,完善实体经济服务功能,优化产业链生态环境,全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