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印发《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日扶贫组发﹝2016﹞2号),其中,对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实施了几项重点措施。
一是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助推扶贫。重点支持以茶业、桑蚕、烟叶、中药材、食用菌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以畜产品为主的特色养殖业,以花卉、苗木、林果为主的特色林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引导贫困地区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金融”、“农民合作社+贫困户+金融”等农业产业链融资方式,把更多农村贫困户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分享产供销一体化带来的收益。
三是支持扶贫小额信贷需求。支持金融机构在财政给予贴息下以基准利率向贫困农户发放“富民农户贷”;对带动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富民生产贷”,并按带动贫困人口数量和帮扶期限由财政给予贷款贴息。
四是支持创业扶贫担保贷款需求。积极开办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贫困人口提供最高额度3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财政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市场经营主体,给予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
五是支持异地扶贫搬迁贷款需求。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已纳入国家“十三五”异地搬迁计划的贫困村搬迁项目,按照保本或微利的原则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确保贫困人口迁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优化助学贷款机制,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六是支持扶贫类金融产品创新。
各金融机构于2016年底前至少确定一项“精准扶贫”专属产品或服务计划,争取2017年底前形成“一行一品”的金融扶贫专属产品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