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资产证券化开闸:输血地方流动性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5-11-23 14:43:00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并指出可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者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以增强资金流动性。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布13年后,首次确认允许公积金资产证券化。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送审稿显示购买、建造、大修、装修、偿还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个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在增强资金流动性方面,送审稿指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者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丽娜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主要是因为随着近年来房价的大幅上涨,购房人群提取数量和额度均大幅增加,造成了部分地方的流动性不足。
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呈现出缴存额稳步上升、提取额大幅攀升、个贷额显著提升、结余资金持续下降这“三升一降”的势头。数据显示,今年前三个季度,新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585亿元,比去年全年发放额还多991亿元;个贷率从68.9%提高到76.1%;结余资金从1.1万亿元减少到9600亿元。
据了解,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把原本不流通的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以证券化的形式在资本市场出售,置换成流动性后再放款。目前住房公积金存在比较高的余额,经过资产证券化,可以激活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的存量。
“但公积金的资产证券化并不能完全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汪丽娜指出,目前我国公积金归集渠道单一,并采取属地化管理,这就造成了不能跨市融通,贷款需求旺盛的城市资金短缺,贷款需求不足城市资金闲置,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另外,在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资金运营成本高的背景下,是否符合投资者债券投资需求也是未知数。
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日前撰文指出,目前我国公积金管理链条过长,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不具有金融职能,金融业务要委托银行办理,导致管理成本高,服务效率低,存在风险隐患。
“正因为如此,送审稿增加了运用贴息以融资的模式。”汪丽娜说。
责任编辑:王雪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