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正式落地 列负面清单终结野蛮生长
来源:新华网 2016-01-05 08:38:00
专题摘要: 一边是P2P正式步入“万亿时代”,一边却是平台跑路、倒闭的消息不断曝出。在如此“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形势下,P2P网贷监管征求意见稿终于显露“真面目”。由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和国家互联网办公室等部门共同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预示着野蛮生长的P2P进入精细监管时代。
热点聚焦
负面清单明晰P2P游戏规则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平台的信息中介职能,这与监管层一直以来呼吁的P2P平台的定位相符,也让网贷平台回归到了设计之初的根本功能。2015-12-29
监管明确P2P平台信息中介属性 实行备案制
意见稿明确了备案制的监管模式,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不设置条件,不构成对网贷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2015-12-29
P2P平台的客户资金须由银行存管
《办法》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规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便于做好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实现尽职免责。2015-12-29
网贷监管细则落地 禁止网贷平台放贷和股权众筹
根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十二项活动。其中,明确提出了禁止发放贷款、禁止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要求P2P平台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这将导致现有不少P2P平台进行业务调整。2015-12-29
后续影响
P2P网贷:精细监管终结野蛮生长
正当一些P2P平台风险凸显、备受质疑之际,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预示着P2P网贷监管从较为粗放的监管时代,将进入精细监管时代。2015-12-29
业内人士:“12条红线”对P2P是重大利好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P2P是信息服务平台,禁止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让P2P平台“去担保化”,让投资人自行承担资金风险,确保不偏离信息中介的初衷。体现出底线监管思维,对P2P未来是重大利好,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2015-12-29
P2P监管有助于净化互联网金融环境
承认P2P是互联网金融多层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堵住引发金融风险的诸多漏洞,是P2P监管细则的主旨。只要保持创新能力,P2P就仍可能向死而生,走出当下困境。2015-12-29
监管细则征求意见 网贷兼并潮将现
线上线下业务开展的界限也已经明晰,这就要求网贷平台的互联网属性要强大,互联网运营能力弱的平台将面临出局,而互联网基因和属性强的企业将强势入局。在半年到一年内,P2P行业或迎来兼并重组潮,行业集中度将提高。
责任编辑:王雪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