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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关于此次评选的通知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5-04-21 20:19:00

为切实维护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强化服务理念,贯彻落实“新消法”规定,全面提升金融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金融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推动全市经济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决定组织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窗口评选活动,选树一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

一、活动组织

主办: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日照市消费者协会

承办:大众网日照频道

指导单位:日照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

、活动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慎重选择的原则;

(三)坚持以金融消费评价为主要依据,结合有关部门、执法机关和评审委员会专家及社会公示的情况,综合评定的原则;

(四)坚持定期评选动态管理的原则。

活动时间

20154——2015年5

四、推荐条件

(一)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经营、服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建立了有效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高标准的服务规范和服务保障机制,服务流程符合规范要求;

(三)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近两年内(含评选年度和上年度)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或群体性投诉事件;

(四)建立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五)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符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基本要求,业务经营和内控管理体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基本理念;

(六)能够及时妥善处置金融消费者投诉事项,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及其他监管部门开展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检查、评估、调查和宣传等各项工作;

(七)符合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窗口工作规范要求。

五、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

1、日照市金融机构按照推荐条件要求,于2015年4月22日(下周三)前,推荐1-2个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

2、各申请单位需填写《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窗口申报表》,并提供申请单位500字以内简介、Logo、营业场所照片和1500字以内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业绩材料。

3、报送材料应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会址:日照市泰安路29号);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inxiaoxierz@163.com;联系电话:0633-2298207 、0633-2298208。

(二)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分为三个环节进行。一是公众投票满意度调查,分值40分;二是评审委员会评审,分值50分;三是媒体监督实地考评10分。选取第一环节的前20名进入第二和第三环节。

1、满意度调查(40分)。凡报名参加评选的金融机构,均需参加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采用公众投票等形式进行,根据得票情况计算出该项得分。

2、评审委员会评审50分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日照市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窗口工作规范”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被推选金融机构进行综合分析、评议审核,给出得分,把所有评委的打分计算平均值即为该项得分。

3、媒体监督(10分)。媒体将对进入前20名的参选单协会理事会及评审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依据“日照市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窗口工作规范”,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位,进行实地考评、不定时的监督,针对实际考察和监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给出1—10分不等的得分。

三项得分相加即为申报单位的最终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取前10名形成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窗口建议名单。

(三)社会公示

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窗口建议名单通过大众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金融机构,确定为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窗口

(四)宣传表彰

2015年5月上旬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对获得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窗口的机构进行授牌表彰,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孙元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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