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6月8日讯(记者 侯彦平)8日,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局住房办公室了解到,日照市两处在建政府公租房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预计七月份可分配入住,符合条件的市民现在就可以报名申请。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让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居有其所”。
即将竣工验收的两处公租房分别为祥博社区公租房和兴海路公租房,祥博社区公租房位于天津路南、海滨五路西,为四栋多层楼,共有216套房源,总建筑面积12000余平方米;兴海路公租房在正阳路东、兴海路南,为一栋高层楼150套房源,总建筑面积10500余平方米。据悉,目前两处公租房室内装修已经基本完毕,正在进行小区暖气主管道敷设以及楼区的硬化、绿化。
据介绍,日照市城区城市住房保障范围为日照街道、石臼街道、秦楼街道、香河街道、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卧龙山街道区域内。保障对象是范围内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中等偏下、低收入家庭标准线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为准,目前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线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75万元以下,低收入为2.23万元以下。
记者了解到,日照市公租房每个季度配租一次,市民可随时到保障区域内各街道办事处申请,符合条件并公示后就可选房配租。其中,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申请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申请人具有住房保障区域内常住户口;夫妻双方平均年龄28周岁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线以下;无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另外,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就业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承租政府公租房。1、具有住房保障区域内常住户口;2、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不满28周岁;3、适用区域内无房;4、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者与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二、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政府公租房。1、具有住房保障区域内居住证;2、住房保障区域内无房;3、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