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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在日照诈骗5.8万 作案手法让人想象不到

来源:大众网   作者:胡芳泰 梁作升   2016-10-24 10:59:00

大众网日照1024日讯记者 胡芳泰 通讯员 梁作升16岁的东北少年李某东本处于人生的花样年华,却在日照犯下诈骗罪被判入刑,扼腕痛惜,等待他的是高墙铁窗。

出生于黑龙江省的李某东因其父母离异,跟随其父亲生活,因父亲再婚,对其疏于管教 ,初二便辍学打工,于今年1月来到日照。 

本可勤奋工作、踏踏实实的他却动起了歪心思,用三次骗取的三张银行的信用卡进行诈骗。谎称让受害人帮忙向信用卡还款为由,骗取受害人向信用卡打款9.8万元。

李某东伙同他人通过修改密码将5.8万元转走,4万元修改密码不成诈骗未遂。

今年2月份,他又伙同他人,骗取被害人杨某某的银行信用卡及密码、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将卡内的5600元刷出消费。

案发后,其仓促逃窜至黑龙江省鸡西市。今年413日,李某东在黑龙江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同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刑事拘留,并经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东港区分局执行逮捕。720日,东港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东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向东港区法院提起公诉。

88日,东港区法院向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指定辩护函,以李某东系未成年人,且其没有委托辩护人为由,指定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于89日指定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刘贤强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接案后认为,李某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找受害人代还信用卡欠款,还款后通过修改信用卡密码的方式将钱转走,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

李某东诈骗5.8万元,数额较大,量刑在三年以下。李某东伙同他人,骗取被害人杨某某的招商银行行用卡及密码、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将卡内的5600元刷出消费,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数罪并罚。但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40000元系诈骗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2016910日,东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认为被告人李某东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辩护律师的“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部分法嘴系未遂,可依法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正确,予以采纳。

今年914日东港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人民币八万元。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张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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