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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实施一年日照工商局整治户外广告3283处

来源:大众网   作者:庄媛媛 胡芳泰 武文森   2016-09-07 16:54:00

大众网日照97日讯(记者 庄媛媛 胡芳泰 通讯员 武文森)7日,大众网记者从日照市工商局获悉,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来,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出动检查人员1620人次,整治户外广告3283处。

据悉日照全市各级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广告法赋予的职能,严格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全市广告违法量明显减少,广告违法率明显降低,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宣传培训 监管有力

日照工商局在工商系统内组织了6次规模较大的广告监管人员专业培训,提高了监管人员的执法监管水平。在系统外组织开展了12次对广告经营企业、媒体单位从业人员的新《广告法》培训,提高了广告行业的自律意识和依法经营行为。

加大了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对全市主流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时时监测,对固定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定期进行检查。按照“事前提示、事中引导、事后告诫”的原则切实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进行分类指导,对不规范的广告行为,规范后再发布;对未经审查许可的,要求补办有关手续后再发布;对禁止发布的,严禁发布;对发布违法广告的经营单位,经常约谈提前告诫;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实行重点监管。

一年来,共监测广告17530条次,广告违法率同期下降98.9%。特别是在医疗、药品、保健品、投资理财、房地产等社会反响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根本遏制。市级电视、报纸五类广告持续保持零违法的态势,人民群众对媒体广告满意度大幅提升,社会效果明显。

信用评价 全省第一

认真做好信用评价工作。按照《山东省大众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本市范围内从事广告业务的市级报纸、广播、电视、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按月度对媒体发布广告的违法量和违法率情况、媒介主体资格及广告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国家、省、市广告管理部门广告监测通报情况,媒介发布严重违法广告造成社会危害情况,履行法律义务、服从政府部门管理情况,发布公益广告情况等进行量化考核,信用评价一直在全省排名第一。

集中整治 虚假广告

为配合做好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日照市工商局联合有关部门,去年11月份,在全市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高速公路沿线广告、不良社会风尚广告、金融广告四个专项整治

新《广告法》实施前,全市范围违法广告问题比较突出,91日新《广告法》实施后,违法广告明显减少。这充分说明了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媒体依法依规发布广告的自律意识大幅度提高,而且各主流媒体积极刊播公益广告,传播正能量,一年来全市主流媒体发布公益广告3620条次。

广告法实施一年来,各县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结合全市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大了对辖区内沿街、沿路户外广告的监管力度,一年来,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出动检查人员1620人次,整治户外广告3283处个,围挡广告54780,设置围挡公益广告22540米,清理店铺广告6320个,收缴非法印刷品广告18630张,检查固定印刷品广告11家,审查广告3960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136份,立案处理13起。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张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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