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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挂床”、住院请假等将严禁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作者:王凯   2014-11-20 11:03:00

  大众日报11月13日大众健康版《医院加床留病人,病人挂床回家住》报道(以下简称:“挂床”报道)见报后,引起省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省卫生计生委于11月17日专门召开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安全专题会议,分析事件存在的原因,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副长处迟蔚蔚介绍,接到省政府分管领导关于“挂床”报道的指示后,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刘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负责同志和职能处室认真学习领会指示精神,于11月17日,召开了由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等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的分管院长、医务处长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专题会议。

  会议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院诊疗能力的高度,找准医院功能定位,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依法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杜绝低级错误发生,把好医疗安全关。会议要求各医院要通过不断创新完善诊疗流程,提高床位使用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切实解决好“挂床”问题。同时,对器官移植、心血管介入手术、血液透析、腹腔内镜等安全要求高、医疗费用高的特殊、敏感手术,应注重与患者的沟通,切实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会议确定,近期将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将专门就“挂床”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上报。  

  记者了解到,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中要求:医院应保持适宜床位使用率小于、等于93%,且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1.15:1。

  “挂床”是患者入院后,只在医院做相关治疗,并不一直在病房住。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复杂。一部分是由于受医保政策影响,倾向于办理住院;另一部分人则是由于诊疗行为不规范造成的。

  据了解,会议后,各医院组织了联合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对策。

  “从安全角度出发,加床存在医疗风险。”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医务部主任丁印鲁分析认为,病床加在走廊,一旦病人病情发生紧急变化,相应的氧气管道以及抢救设备不能及时到位,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应在医院接受治疗和观察,如果回家,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安全隐患大,责任也难以认定。

  医院可通过多种措施确保医疗安全的同时提高病床使用率。丁印鲁建议,周末正常开展术前辅助检查、严把手术质量、减少会诊次数等都可起到一定作用。据介绍,山大二院自今年3月份出台相应的住院时间控制管理办法,根据每科室具体情况,进一步推动缩短平均住院时间,办法实行以来,医院平均住院日已经降低0.5天。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蒋云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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