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重点问题解答

2023-04-06 14:4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尹蔚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安祺 尹蔚 日照报道

  4月6日,日照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强信心 稳经济 促发展”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二场),介绍日照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情况。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孙波进行重点问题解答。

  孙波表示,为更好地保障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住房问题,2023年2月,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进行四项调整,主要是:

  一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二是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额度。提高借款职工家庭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的比例,由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50%调整为不超过60%。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月还款能力不足追加其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入家庭月收入,合并计算可贷额度的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三是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家庭,夫妻双方、单方满足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到70万元、50万元;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夫妻双方、单方满足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到80万元、60万元。同时适用多子女家庭、青年人才、购买装配式住宅等多项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以其中最高的贷款额度标准控制。

  四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条件。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缴存条件“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贷款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低于12个月的缴存额。”优化调整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贷款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不再要求账户内保留12个月(含)以上的缴存额。以上一至三项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另外,孙波进行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和主要内容介绍。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灵活就业人员群体日益壮大,目前日照市约有20万人,他们也有解决住房问题的需求。由于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直以单位缴存为主,因此该群体尚未完全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为了使该群体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支持该群体住房消费,助力其改善住房条件,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借鉴外市的经验做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日照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范围和办理缴存、提取及贷款的相关规定。目前,该《办法》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3月23日发布实施。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缴存方面,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是本市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缴存条件是在本市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可采取委托银行按月扣缴或自主付款方式。缴存基数、比例等要求与我市单位缴存人员相同。

  在提取和贷款方面,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日照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提取和贷款,和单位缴存人员享有同等权益。

  在失信惩戒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在提取、使用公积金过程中,发生失信行为的,也将依规进行惩戒。贷款还款期间违约的,其不良信用记录将依规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通过伪造或者使用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欺骗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违法骗贷的,经查实后,将责令其限期退回违规违法获取的公积金款项,并纳入住房公积金诚信档案,暂停其5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安晨

责任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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