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文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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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识“土地爷”,是吴承恩的《西游记》。齐天大圣动不动就捉弄一下“土地老儿”,怪好玩的。
“土地老儿”,仙籍里注册的是福德财神。草民不知礼数,乱叫一通:“土地”“土神”、“土地神”、“地公”、“土地公”、“土地爷”,等等。
凡有人烟之地,就有“土地”,大村小庄,户再少,人再穷,也得供“土地”一柱香火,故到处可见石砌、砖垒、木搭的小土地庙,内塑白发黑衣老翁,伴以老妪,称“土地公公”、“土地婆婆”,以祈四方清静,五谷丰登。
庙多,说明“土地爷”多。当然,这也折射了“土地”官低言微,是中国本土宗教道教“神鬼世界”里最末等的“芝麻官”——在道书《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中,土地神位最末,以为地祇而奉之。
然而,“土地”的血统很高贵。
江西萍乡一带,农历岁首要参拜土地神——这天黄昏,锣鼓喧腾,爆竹声声,以一人扮成土地神,安上线胡须,翻穿皮马褂,左手持杖,右手执扇,摇头摆尾,自乐自赞:土地神,土地神,“土地”原来天上人。
这句话,道出了土地神的“家底”。
土地神,前身是社神。古代,掌管一块土地的神称“社”。“社”可不像“土地”这样窝橐,是神界数一数二的大神。
社神,源于上古人们对土地的崇拜。地生五谷,滋长万物,为先人提供了活动场所和丰富的食物,故人类感激它、崇拜它。对社神的祭祀,这是古人“亲地”的自然崇拜。
《诗经·小雅·甫田》记:
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
《礼经·郊特牲》中说:
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
为什么要祭祀社神?
《孝经·援神契》中说得更清楚:
社者,五土之总神。土地广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为社而祀之,以报功也。
古时,祭天与祭社(地)是最重要、最隆重的祭祀,逢节必敬土地,可见社神非同小可。
社祭的品级很多,大社、天社、国社,这些高级场所是天子、诸侯、大夫祭祀土地之处。周朝时,普通百姓只能二十五家为一社,每社立社坛一所,祀奉本方土地,这就是最早的“土地神”。但早期崇拜的土地神,是抽象化的大地之神,既无职司,也没立庙。
大约汉代,才有了朝廷设的后土祠,作为祭祀土地的场所。又有私社,十家五家共为田社,其神为社公,凡祈晴雨霖、救水旱都可祭之。
后来,原属自然崇拜的“社神”逐渐人格化、社会化,数家置一社的风俗没了,“神”保留下来,地位却不断跌落,就像一位仕途失意的官宦,逐级降职。虽由皇帝专祀的国家社神仍祭祀不断,但失却了民众参与,名存实亡。倒是那些遍布各个角落的小社神成了乡村随处可见的“土地公”。其司职也从止旱止雨,延伸为暗中考察人之邪正善恶的小神,香火还颇旺。
故《通俗编·神鬼》谓:
今凡社神,俱呼“土地”。
入唐,城隍名头越来越大,“土地神”辖区越来越小,萎缩成城隍的下属,也由自然之神衍化为人鬼之神,和“城隍”一样,以鬼之灵者当之,有了某某人死后做土地神的说法,亦有将当地名人死后祀为土地神者,后世继之,祭奉不绝,如韩愈、沈约、岳飞等,都曾被奉为“一方土地”。
宋后,土地神保佑一方水土一方人安宁的职司,为民间广泛认同,土地神的崇拜就成了全民崇拜。
至明,虽明太祖得天下后,取消了土地神的各种封号,只视为冥间最基层的行政机构,庙宇很小,往往在城角村头立一个二三尺高的小庙而已。
然而,土地神已遍及乡间,甚至“仓库、草场中皆有土地祠”(《水东日记》),“桥头土地”、“栏头土地”、“灶头土地”、“田头土地”、“山神土地”……名目繁多,凡有土地的地方皆有土地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