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条例》规定,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对男性与女性、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新入所人员、同案犯等一律实行分别关押,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确保监所安全,并不是按照在外职务高低、资产多少来衡量划分。
看守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组织在押人员会见,处于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未决犯是限制会见的。
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场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而拘留所是国家的行政处罚执行场所,主要羁押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等情况。
这是一个涉及日常管理和人权保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