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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员工相互配合偷窃工厂财物 两年销赃400多万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李静   2014-03-27 14:00:00

  两年时间,交叉作案129起,将价值452万多元的物品偷盗出厂。3月26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建院以来被告人数最多、案值最大的职务侵占案件作出一审宣判,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至七万元不等。

  利用职务疯狂作案

  记者了解到,13名被告人都是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电子厂的员工,有的负责产线管理,有的经手电子料架,有的负责签发放行单,有的负责货物运输,还有的负责放行进出车辆。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年纪比较轻,有12人是1985年以后出生,3人还是90后,都是外地来吴江的打工者,学历基本是中专和大专。

  因为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们作案提供了机会。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期间,13名被告人各自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交叉作案的方式,非法侵占被害单位的一种名为“飞达”的电动料架,共作案129起,销赃得款共计人民币45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向某参与作案的次数最多,达61起,销赃得款人民币263万余元;被告人李某参与作案1起,销赃得款人民币4万多元。

  每个环节都被打通

  随着庭审的进行,13名被告人勾结作案的细节逐步被揭开。首先,由车间生产线上的员工,将“飞达”偷偷地送到车间门口,那里有个货物电梯。按厂里制度,他们能接触“飞达”,但不能将其带出车间。

  紧接着由物料员开单子,将“飞达”送到装卸货物的码头。然后再由物流司机和押货员将“飞达”装到货车上,准备偷运出厂,货车到厂门口时,由保安暗地里放行。待“飞达”运出厂后,由专人在网络上寻找回收“飞达”的商家。谈定回收价格后,交由物流公司送货,然后由物流公司带回货款,再进行分赃。

  这13名被告人在作案时,分工非常明确。负责拿“飞达”的人,并不知道东西拿出去了怎么出手、会卖多少钱。负责中间环节运输的,不知道拿的是什么货物,偷运出去后怎么脱手。负责卖的人通过网络销赃,货款通过物流公司代收,买的人和卖的人根本不见面。此外,保安适时关掉了监控,消除作案证据。

  从法院查明的事实看,这些被告人在每个月都要作案数起,其中最多的一天就作案3次。

  企业管理敲响警钟

  在法庭上,13名被告人都表达了悔意,请求法庭从宽处理。他们从外地来吴江打工,经济上都不太宽裕,见到“捞”钱很容易,滋生了犯罪的念头。但一失足成千古恨,最深的悔意已无法改变他们犯罪的事实。

  从案件中可以发现,涉案企业存在着管理上的漏洞,如有的企业对原材料没有及时盘对库存,贵重原材料的领用手续也不完善,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机会。承办此案的沈黎红法官表示,电子厂是职务侵占案件的多发企业,她表示,将对相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企业完善管理,堵上管理漏洞。

  在这些案子中,几乎都有保安参与的身影。沈黎红建议,保安公司应做好人员把关工作,提高保安队伍的素质,帮助企业把好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讯员 庾向荣 刘立平 金陵晚报记者 李静)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zhuangyua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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