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日照市正式进入休渔期!

2019-05-01 16:02:00 来源:  作者:

渔政巡逻船队

赶在中午12点之前回来的渔船

回港休整的渔民

各区县陆地巡逻车

大众网日照·海报新闻5月1日讯(记者 张振)51日,日照市正式进入伏季休渔季。当天,日照市海洋发展局执法人员在渔港码头及海上展开了巡查,确保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守卫好日照海洋产业发展的“生命线”。

日照市今年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为期4个月。按照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4月30日,日照市召开全市伏季休渔管理暨渔业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山东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日照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

休渔期间,日照市沿海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将会同海警、公安、市场等部门全方位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没收,并对船东依法处罚;对发现或查获的“地笼”等禁用渔具,一律收缴并集中销毁,对网目尺寸不合格渔具,限期整改更换,并对船东或生产、销售人员依法处罚。

按照相关规定,5月1日前,全市3359艘应休渔渔船完成应休渔船靠港封存工作。5月1日中午,记者在黄海中心渔港看到,出海的渔船在12点之前陆续赶了回来,港口上不少渔民正在修整渔船。

5月1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或指定的港口停靠以及伏季休渔期间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1次、异地停靠无法核实船位的,扣减其当年度15%的渔业生产成本补贴。

5月5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或指定的港口停靠、伏季休渔期间擅自转移停泊地点或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逾期3日且拒不改正、年内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2次及以上或列入黑名单、被国家或省列入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且经调查核实确认的渔船,扣除其当年度全部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养殖渔船从事捕捞作业的,扣减其当年度50%的渔业生产成本补贴。

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对查获的违反休渔规定渔船必须扣押1个月方可处理,特殊情况下要扣押2个月。

同时,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伏休违法行为、涉渔“三无”船舶、黑恶势力线索等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视情节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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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云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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