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出租”3000元上路,抢道、超速、敲诈你敢坐?

2018-08-09 14:0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瑜泽

交通运输局查处的一辆“克隆出租车”

交通运输局查处的一辆“克隆出租车”

 

正在改装的“克隆车”

正在改装的“克隆车”

  大众网日照8月7日讯(记者 孙瑜泽)近日,不少网友从日照大众网官方微博中反映,自2018年日照出租车大换车阶段过去之后,很多不法人员趁虚而入,干起了“克隆出租车”,低价的上路成本和高价格的利润成本,让“克隆出租车”吃着了甜头,而对于市民而言,却是“百害无一利”。

  8月7日上午,记者从日照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开展联合整治克隆出租车非法营运执法活动,同时开通了举报热线,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8月份以来,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共查处克隆出租车2台,有力地打击了“黑”车营运的嚣张气焰。

  “克隆出租车”多数都是出租车退出市场后,化身克隆出租车从事非法营运,外形真假难辨、违法案件多发、社会危险性大,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社会治安问题。大多从濒临报废的下线出租车里买入,车价2000元左右,稍微收拾一下重新安装顶灯、计价器、空车灯等设备,基本不到3000元就能上路,违法成本极低,有的司机跑上个三五晚就能回本。

  如何辨别“克隆出租车”?

  针对于“克隆出租车”,日照市交通运输局给出了辨别的方法:

  1.看车身颜色。正规出租汽车的车身颜色采用烤漆。克隆出租汽车主为了降低成本,往往采用喷漆,将车身颜色喷成上蓝下黄的出租汽车颜色。克隆出租汽车车身颜色与正规出租汽车有一定的色差。由于克隆出租汽车一般晚上揽客,因此,这种分辨方法的效果不佳。

  2.看车容、车况与车貌。正规出租汽车干净、整洁和无异味。正规出租汽车司机对于车况都很重视,而克隆出租汽车不同,车主一般都是从外地买的旧车或是报废车。由于价格比较便宜,车况比较差,因此车容、车貌也很差。

  3.看营运证和年审标志。克隆出租汽车大部分没有营运证,而一些假的营运证大部分是外观粗糙、颜色和真证差别较大。大部分克隆出租汽车是报废车,因此也就没有年审标志。

  4.看发票。索要发票时应查看发票名称与顶灯、车身上的公司标识、车牌号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那就是克隆出租汽车。

  5.看从业人员监督卡。正规出租汽车上,副驾驶位置前方都有一个从业人员监督卡,卡上标注了车号、驾驶员姓名等信息。克隆出租车的监督卡要么模糊不清,要么上面的信息与现实的不一致。

  6.看车型。克隆出租汽车克隆正规出租汽车桑塔纳3000的机率较大。

  7.看编码和门徽。克隆出租汽车车辆上的的编码和门徽存在字迹不清、不完整残缺的情况。

  拒载、议价、要求拼车?你该怎么办

  一、何为拼客?

  拼客是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行为。

  三、何为拒载?

  拒载主要包括以下三种行为:

  1.出租汽车显示停运标志(暂停),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2. 出租汽车停在候客区,驾驶员看见乘客走过来,询问乘客目的地后拒绝载客的。

  3.出租汽车接受了调度中心电话预约,未准点赴约并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为。

  四、何为议价?

  议价是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使用里程计价器,不按照里程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取运费的行为。议价是绝对禁止事项,不以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达成约定为免责事由。

  “克隆车”处罚条例!严禁打击还市民安全出行

  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96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倘若您在出行的时候,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欢迎市民向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机构或公安机关提供克隆车违法线索。市民可以利用手机拍摄收集“黑车”的违法事实,拍摄时尽量拍清当事人的外貌特征、车辆的车牌号以及交易行为等。接到举报经查证属实后,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对举报车辆进行依法处置。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为了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打车时乘坐有合法营运手续的出租汽车出行。

  日照市出租汽车预约叫车电话:2179999

  举报电话:8779187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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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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