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养犬最高可罚5000元 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相关问题答疑

2018-06-22 16:18:00 来源:  作者: 侯彦平

海滨二路上,一位市民牵着爱犬散步

海滨二路上,一位市民牵着爱犬散步

 

市民针对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讨论 (1)

市民针对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讨论

 

市民针对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讨论 (2)

 

市民针对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讨论

 

 

市民针对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讨论

 

 

市民针对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讨论

市民针对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讨论

 

 

市民针对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讨论

 

 

市民针对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讨论

 

小型、温顺的犬类虽然不在禁养范围,但是也应该遵守相关规定

小型、温顺的犬类虽然不在禁养范围,但是也应该遵守相关规定

  大众网日照6月21日讯(记者 侯彦平)近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区禁养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品种的通告》,通过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日照大众网官方微信平台发布这一消息后,引发网友关注并引发热烈讨论。

  在网友留言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大阵营。支持者表示,禁养可以还居民一个整洁安全的环境,而且还能避免犬只伤人、扰民等情况发生,应该为政府点赞,并希望能尽快落实;但是也有市民表示,禁养不能“一刀切”,很多温顺的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禁养对很多狗狗主人来说一时难以接受,而且对于如何处置已经养了的狗狗、如果拒不执行禁养规定等都没有明确说明。

  针对市民普遍存疑的一些问题,记者咨询了日照市政府法制办立法科科长高丽霞,高丽霞告诉记者,出台通告的初衷在于有效减少犬只伤人、扰民现象,强化城区养犬管理,并依法查处违法私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行为。

  据介绍,饲养犬只带来的威胁公共安全、污染公共卫生、狂犬疫情传播等“犬患”问题,深受广大市民诟病,社会反映强烈、集中。据卫生部门统计,日照市2014年至2017年因被犬只咬伤而注射狂犬疫苗的市民分别为1.56万、1.57万、1.63万、1.65万人次。其中,造成三级暴露伤害的,每年有3000多人,且该数字呈逐年上升趋势。由此,规范城区养犬管理非常必要、刻不容缓。烈性犬脾气比较暴躁,而且很具攻击性,容易给人带来伤害,大型犬体型大,容易给人带来恐惧心理,因此,非常有必要禁止居民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那么,居民养的一些类似金毛、拉布拉多等体型较大、较温顺的犬只是否在禁养范畴?高丽霞解释道,《通告》中规定大型犬标准为体高(身高)超过60厘米(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且体长超过100厘米(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犬只。按照这一标准,一般的金毛、拉布拉多都不在禁养范畴。

  高丽霞介绍,按照规定,7月1日起已经养有大型犬、烈性犬的市民可以通过往乡下送养、出售等方式将犬只处置。逾期仍私自饲养者,按照《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及《日照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举报,不按规定饲养犬只的,最高可罚款5000元。

  记者从以上两个规定中梳理获悉:如果出现未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的,在共用场地、公共场所和区域散养或者拴养犬只的,携犬到户外活动时未由成年人使用束犬链(绳)牵领的,携犬在禁止遛犬区域内活动的,随意处置及出售 、转运、加工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犬只的情况,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养犬人携犬出户未及时清除犬粪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进行劝导、告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按照破坏环境卫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饲养人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 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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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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