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对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六个严禁四项处罚

2017-11-07 17:1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彦平

大众网日照117日讯记者 侯彦平)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局获悉,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杜绝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日照市实际,日照市住建局决定对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六个严禁”及“四项处罚”。

具体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必须做到“六个严禁”严禁人为拆除或破坏建筑起重机械限位、限制等安全装置;严禁建筑起重机械超载超限运行;严禁建筑起重机械各部位高强螺栓、销轴等连接件松动;严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司索信号工无证、持假证或酒后上岗;严禁建筑起重机械与其它机械设备或障碍物安全距离不足;严禁建筑起重机械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自由高度

对违反“六个严禁”要求的实施“四项处罚”为:

(一)凡是人为拆除或破坏建筑起重机械限位、限制等安全装置的,一律吊销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终身不得在日照市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工作。

(二)停止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并吊销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内不得重新取证。

(三)责令工程项目停工整顿。情节较重的,暂停施工单位在日照市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情节严重的,降低施工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四)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情节较重的,暂停监理单位在日照市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情节严重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雪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