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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一村民院外种植罂粟 经民警教育及时铲除

来源:大众网   作者:韩小东 刘文慧   2017-05-02 15:18:00

民警对种植罂粟的老人进行教育

民警对种植罂粟的老人进行教育

现场铲除罂粟

现场铲除罂粟

铲除后的罂粟

铲除后的罂粟 

大众网日照52日讯(通讯员 韩小东 实习记者 刘文慧)430日,西湖镇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进行走访、巡逻时,发现辖区内某村村民院墙外空地上种植了一大片罂粟。随后,在民警的教育下,该村民将罂粟铲除。

西湖镇派出所民警发现这片罂粟后,随即进行了清点,共76株。经调查,民警了解到,种植这片罂粟的是一位老人。老人表示,种植罂粟只是为了观赏罂粟花。在民警的教育下,老人自行铲除了所种罂粟。经请示上级禁毒部门,少量罂粟尚未成熟并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因此免除了对老人的处罚。随后,民警向该村村民讲解了毒品的危害性及有关法律规定,指出了罂粟是一种毒品原植物,种植罂粟有极大的危害性。经民警教育,该村村民充分认清了毒品的危害,并当场表示今后绝不再种植罂粟。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中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明确规定:种植罂粟数量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自东港区打黑除恶、打霸治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西湖镇派出所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全线出击,进一步优化了辖区社会治安环境。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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