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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出台违建治理3年方案 对新增违建零容忍

来源:大众网   作者:胡芳泰   2016-11-24 15:05:00

大众网日照1124日讯记者 胡芳泰)记者从日照市政府官网获悉,近日,日照市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以市区和各区县建成区为治理范围,针对7类违建重点,全面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使日照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目标:3 年时间基本完成治理

根据《方案》,日照市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2016年,完成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完成60%以上的治理任务;到20196月底,基本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使我市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城市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此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治理范围为市区和各区县建成区区域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

重点:治理 7 类违法建设

《方案》中明确了7类违法建设治理内容,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海岸带、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供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的;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擅自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进行建设的;城乡接合部、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以及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方法:对新增违建“零容忍”

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不允许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对占用交通要道、侵占泄洪河床、存在安全隐患、妨碍重点工程建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对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内和城乡接合部的各类违法建设,依据规划在实施改造过程中予以拆除。对城市河湖海水边、山体周边和公路、铁路两侧、住宅小区、街巷、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内及各类园区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环境综合整治,―并予以拆除。对重化工企业周边区域,按照环评、安评的要求,在安全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必须限期拆除。

同时,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补办手续。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未取得审批手续的建设,由市县根据实际制定政策,依法处置。
时限:2018 年处理完毕

《方案》要求,违法当事人要在2017831日前自觉拆除违法建设,对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各区县组织依法强制拆除。全市违法建设治理于20181231日前处理完毕。拆除的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尝。

《方案》还明确了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拆除违法建设,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拆除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组织煽动暴力抗法的,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张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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