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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示6起涉农典型案例 查办腐败分子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5-08-14 17:44:00

近年来,日照检察机关加大对涉农领域严重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依法查办了一批侵害农民权益的腐败分子,现将我市检察机关2014年以来查办的6起涉农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

1、市医保办公室工作人员侯世鹏贪污案。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侯世鹏在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期间,利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报销的职务便利,伪造农村患者住院信息,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共计125536.08元。2014年8月,东港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侯世鹏立案侦查。2014年12月,东港区人民法院以侯世鹏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2015年3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2、东港区三庄镇人社所原所长许崇礼贪污案。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许崇礼在担任东港区三庄镇人社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收入不入账的手段截留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款共计49110元。2014年7月,东港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许崇礼立案侦查。2015年7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许崇礼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所得赃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3、莒县寨里河镇大门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夏召亮贪污案。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夏召亮在担任莒县寨里河镇大门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统计、上报坟墓搬迁数量和支取、发放搬迁补偿款的职务之便,虚报坟墓数量,贪污坟墓搬迁补偿款103800元。2014年2月26日,莒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夏召亮立案侦查。2014年6月18日,莒县人民法院以夏召亮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2014年9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4、莒县洛河镇嵇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嵇长广贪污案。2009-2012年间,嵇长广在担任莒县嵇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国家小麦种植补贴款、侵占风灾救助款及农业扶持奖励款共计20748.41元。2014年3月21日,莒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嵇长广立案侦查。2014年9月25日,莒县人民法院以嵇长广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与其所犯的职务侵占罪、盗掘古墓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5、岚山区碑廓镇水利站原站长庄绪龙受贿案。2011年至2013年,庄绪龙在担任碑廓镇建设环保委员会主任、碑廓镇水利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负责对碑廓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镇房屋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农村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等工作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笔,现金及物折款计5.9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挥霍。2014年4月16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庄绪龙立案侦查。2014年10月10日,岚山区人民法院以庄绪龙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6、东港区北京路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公室原主任秦嗣存受贿、玩忽职守案。2012年至2014年,秦嗣存在负责北京路街道范围内违法建设管控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0余人所送贿赂合计5万多元,放纵他人进行违法建设;徇私舞弊,不认真履行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管控,放任他人违法建设鱼棚套取国家补偿款,致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300余万元。2014年6月9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依法对秦嗣存立案侦查。2015年2月12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秦嗣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非法所得52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来源:日照市检察院)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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