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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家春”喜获山东省著名商标称号

来源:    作者:   2011-03-22 11:58:49

    大众网日照3月22日讯(记者 李雪)近日,日照茗家春茶业有限公司使用的“茗家春”商标,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被评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此项荣誉的获得是对茗家春茶业公司一直以来注重产品质量、致力于提升“茗家春”商标知名度所赢得的嘉奖,也是国家权威机构对其系列产品及公司近几年成绩的肯定,现出了山东的消费者对其产品的认同。
    了解“山东省著名商标”须符合下列条件:该商标所指商品在本省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类商品中居领先地位等。此项荣誉展现出了茗家春茶业公司在企业信誉、形象、知名度、以及产品质量方面的综合体现,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品牌的知名度。
    据茗家春茶叶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加强介绍,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努力,获得了“山东十大名茶”、 第八届“中茶杯”一等奖等诸多荣誉,已成为山东省最大的茶叶企业之一。2011年该公司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继续打造集茶叶种植、生产加工、国际贸易、科技开发、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性龙头骨干企业。

初审编辑:侯健
责任编辑:游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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