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潮河镇林泉社区举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揭牌仪式

2018-12-12 10:45:00 来源:  作者: 王超 丁学星 金美红

大众网日照12月12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丁学星 金美红近日,司法部、民政部授予五莲县潮河镇林泉社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荣誉称号12月11日,揭牌仪式在林泉社区举行。日照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普法办主任张桂伟,五莲县委副书记袁利强,五莲县政府副县长王栋,五莲县县司法局长王文华,市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潮河镇党委书记林桂荣共同出席揭牌仪式。日照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书荣主持会议。参加仪式的还有县司法局、潮河镇党委分管负责人、林泉社区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100余人

揭牌仪式上,王栋副县长对林泉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表示祝贺,并希望他们继续深入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村民民主自治作用,认真做好法治宣传,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帮助村民解决更多实际问题。

据了解,林泉社区位于潮河镇镇驻地,由林泉村、窑沟、孔家小岭村组成,原村庄占地500亩,新建社区占地30亩,建设住宅楼11栋、沿街商铺2栋及社区服务中心一处。

自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来,潮河镇林泉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思路,全力打基础、用心抓落实,积极推进了全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该村建立了法治课室、法治图书阅览室、电子屏、法治宣传一条街,成立了法治宣传骨干队伍,同时,还定期通过法治宣传大喇叭广播、举办法治宣传图片展览、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派发法律知识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向村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了村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村民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觉性。全村的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市县前列,先后获得“山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山东省文明村”等荣誉称号。

林泉社区将继续从各方面继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治村、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为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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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庞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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