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首例留置案件审结

2018-04-23 17:17:00 来源: 莲山清风 作者:

近日,五莲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五莲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原五莲县石场乡政府工作人员张守成涉嫌贪污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该案的宣判,标志着五莲县“留置第一案”顺利办结。

张守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持五莲县石场乡民政所和敬老院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75186元。2018年1月22日,县纪委监委对张守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市纪委监委批准后于当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经审查调查,五莲县纪委监委给予张守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五莲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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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庞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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