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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石场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单独训诫活动

2017年04月11日 16:21作者:王焕杰 殷秀乾 李晓楠来源:大众网

训诫谈话 (2)

训诫谈话 

训诫谈话

训诫谈话

大众网日照411日讯(记者 王焕杰 通讯员 殷秀乾 李晓楠410日下午,石场司法所对五莲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20173月份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情况通报》中我所社区服刑人员牛某未按规定参加三月份集中社区服务进行单独训诫。

据了解,针对牛某的不良表现,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告知定位手机24小时开机,每周电话向司法所报告一次行踪,每半月到司法所当面报告一次,每月到社区矫正管理局参加集中社区服务和集中教育培训各一次。最后重申了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情形,强调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必将依法严惩。若牛某此次训诫后仍置若罔闻、一意孤行,将对其予以严厉的处理。

训诫谈话后,牛某签署《保证书》并表示,今后一定要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按时参加社区服务、教育培训等活动,每月上交思想汇报,在社会上遵纪守法、老老实实做人。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庞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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