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藏奸!岚山警方打掉一特大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8-09-05 18:3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沙连成

大众网日照9月5日讯(通讯员 沙连成)近日,日照岚山警方破获多年前发生的系列持枪抢劫强奸案,成功打掉一个多年前盘踞在莒县中楼镇(现行政区划归属岚山区),以邹某甲为首的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韦某甲、韦某乙、韦某丙、韦某丁、邹某乙、邹某丙、张某某、李某某、付某某9名犯罪嫌疑人,主犯邹某甲在逃。

15年前 结伙流窜持枪抢劫肆无忌惮

翻开厚厚的、纸张已微微泛黄的案卷,时间追溯到2003年。在日照市莒县、东港区靠近山区一带的偏远乡镇出现了一伙蒙面劫匪,他们三五成群,手持枪支、棍棒等凶器,多在深夜,有时在白天,有计划、有预谋地对无辜群众实施抢劫,手段之恶劣,令人发指。

2003年5月4日凌晨,在主犯邹某甲的精心组织策划下,邹某甲、邹某乙、韦某甲、韦某丁窜至岚山区黄墩镇寺后村一村民家中,手持棍棒对受害人夫妇进行殴打,抢走现金11000余元及香烟一宗。

2003年,11000余元现金被抢劫,对于经济并不发达的山村农家来说,损失毫无疑问是惨重的,同时也给这个小小的村落蒙上了一层阴影,一时间人心惶惶。

案件发生后,警方高度重视,多次派出警力进行驻村走访调查。然而,由于案发时间在深夜,受害人家住偏僻位置,且犯罪嫌疑人狡猾异常,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给警方破案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困难面前,办案民警没有退缩,而是从基础信息入手,加大走访调查密度,但收效甚微。

正当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与之相类似的抢劫案又发生了。

也就是在黄墩镇寺后村村民家被抢劫案发生后不久。一天深夜,犯罪嫌疑人邹某甲、邹某乙、邹某丙、韦某丁窜至黄墩镇谢家沟村,欲对一村民家实施抢劫,因村民被狗叫声惊醒并开灯,邹某甲等4名犯罪嫌疑人害怕被发现,遂逃走。但,对谢家沟村这户村民家来说,噩梦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在谢家沟村实施抢劫失手,加上警方对寺后村抢劫案的不放松,并没有让这伙恶徒有所收敛,相反,其行更加嚣张,真可谓:“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时过不久,也就是5月2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邹某甲、邹某乙、邹某丙密谋后,窜至谢家沟村,再次对被害人家实施抢劫。因受害人奋起反抗,邹某甲等3名犯罪嫌疑人恼羞成怒,将手里的砍刀、剔骨刀等凶器抛向受害人。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邹某丙还向被害人家中投掷包裹着铁钉的“土炸弹”。搏斗中,受害人寡不敌众,被飞刀和“土炸弹”所伤,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的伤构成轻伤二级。

“当时我看见窗户外面站着三个人,我想打电话报警,这时候,就看见窗外有人把一个冒着火花的东西扔我睡觉的炕上了,我知道不好,可能是炸药包,我就一脚踢炕下了,就在炸药包落地的那一瞬间,炸响了,接着这些人就踹开屋门,闯进我家抢劫财物。这伙人竟然用炸药包炸我,差点要了我的命,当时的场面太恐怖了……”虽然已经过去了15年,但每当提起这段惊悚往事,受害人依然是心有余悸。

15年间  交叉结伙抢劫强奸罪行累累

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通过专案组民警的深挖细查,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交叉结伙,为非作歹,猖狂作案十余起,案与案之间盘根错节,异常复杂。他们不仅劫财,甚至劫色,对被抢劫的女性受害人实施轮奸,犯下了滔天大罪,天怒人怨。

据犯罪嫌疑人韦某甲、韦某乙、邹某乙交代,在山村实施多起抢劫案之后,他们利欲熏心,总觉得抢劫村民“收获”太少,于是便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城里。

夏日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邹某甲、邹某乙、韦某甲、韦某乙经过密谋,乘车来到日照山海天旅游渡假区,韦某乙还不忘带上自己私藏的手枪。夜晚,4人走走停停,时不时对停靠在踪边的车辆进行观察,寻找目标,伺机下手。当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内有一男一女时,四人立刻围拢过去,韦某乙掏出手枪威胁车内的男女,接着4人上车,裹挟着两名受害人,将车开到日照水库附近僻静处,在索要财物未果后,邹某甲等4名犯罪嫌疑人色心大起,对女性受害人实施了轮奸,兽行之卑劣,令人瞠目。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句话,同样熟记于这个团伙的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心里。2011年8月5日,团伙成员韦某甲、韦某乙、付某某自觉罪恶深重,在日照本地作案越来越艰难,越来越提心吊胆,于是商议着跑远点,做个“大买卖”。

韦某乙腰间别着那把手枪,驾驶着面包车,带着韦某甲、付某某一路转悠,到了安徽涡阳境内。不知不觉天色已晚,三人转悠到一条僻静的小路上时,发现路边停着一黑色轿车,决定下手。打开车门,车内是一男一女,韦某乙故伎重演,拔出腰间的手枪顶在男子头上,接着韦某乙等人用绳子将男子捆绑,由韦某乙开着黑色轿车到达偏僻路段时,韦某乙等人色胆包天,将车内女子轮奸。

15年后  岚山警方锲而不舍缉拿凶犯

自第一起案件发生至今,时间已经过去了15年。15年来,虽经过了岁月流逝,人事变迁,行政区划多次变更,但无论是日照警方,还是安徽警方,都没有放松对案件的侦查。然而,由于当时的破案手段、案发现场及周边有价值的线索极缺等种种因素的制约,案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直到2017年下半年,岚山警方在调查一起行政案件时,违法人员提供的一条重要线索,打开了案件的瓶颈,“当年发生在莒县龙山、桑园,黄墩、三庄的抢劫案是莒县中楼镇同一伙人干的!”办案民警如获至宝,立即向分局报告。

在主要领导的部署下,从刑侦、情报、法制等多部门多警种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由分管刑侦业务的副局长挂帅,指挥该系列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随着案件的深入,专案组民警找到莒县、东港警方,调取卷宗,对当年的每一起案件落地核查,对获取的每一条线索去伪存真。经过近一年抽丝剥茧式的调查,以邹某江为首的抢劫团伙实施犯罪的脉络逐渐清晰。

正当岚山警方准备收网时,也就是今年7月,安徽涡阳警方在侦破2011年8月5日的抢劫强奸案时,有了重大发现:韦某乙有重大作案嫌疑,请岚山警方协助。这一情况,与岚山警方之前调查摸排的结果有关联,有重叠,韦某乙也正是系列抢劫案件的嫌疑人之一。

立即收网,刻不容缓!

2018年7月16日,犯罪嫌疑人韦某乙被岚山警方成功抓获。经讯问,韦某乙初步交代了其伙同韦某甲、付某某在安徽涡阳持枪抢劫、强奸女性受害人的犯罪事实。由于韦某乙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且心存侥幸,对其伙同他人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只字不提。

专案组民警重新调整工作思路,审讯时,针对韦某乙的种种狡辩,办案民警适时抛出相关证据,将其谎言一一击破。最终,韦某乙彻底交代了其与邹某甲、邹某乙、韦某甲等人交叉结伙,多次实施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

系列案件的突破口被成功打开,随着犯罪嫌疑人韦某甲、韦某丙、韦某丁、邹某乙、邹某丙、张某某的落网,一个以邹某甲为首的10人恶势力团伙15年来的种种恶行终于大白于天下。

昭昭天理,法网恢恢。2018年8月10日,专案组押解韦某甲、韦某乙、邹某乙等7名犯罪嫌疑人前往莒县龙山镇、桑园乡,东港区三庄镇,岚山区黄墩镇等多个案发地指认现场。

在莒县龙山镇西涝坡村,受害人之子听说当年的案子破了,劫匪已经抓起来了,激动地说:“当年家中被抢劫,老父亲也被打伤。2013年老人过世。如今,案子终于破了,老父亲地下有知,可以安息了!”

9月4日,记者了解到经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岚山警方已对在押的7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不久将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已经移交安徽警方并案处理。之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于近日在青岛被警方抓获。目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邹某甲,岚山警方仍在全力追捕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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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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