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13余万元!岚山警方破获日照市首起休渔期非法捕捞案

2018-07-02 17:4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晓东 沙连成

大众网日照7月2日讯(记者 徐晓东 通讯员 沙连成)今年,为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国家规定5月1日四大海域全面进入休渔期,同时要求渔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对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就是在这样严格的环境下,仍然有人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抱以侥幸以身试法,却最终落得个“鸡飞蛋打”。近日,岚山警方与岚山区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联勤联动,成功破获一起涉案价值13余万元休渔期非法捕捞案,10名犯罪嫌疑人悉数归案。据悉,此案系今年以来日照市首起休渔期非法捕捞案。

5月10日,岚山警方与岚山区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在辖区一家已停产的冷库院内查获大量的新鲜鲅鱼,经现场称重,该批渔获品总重量为4806斤。与此同时,将正在进行鲅鱼交易的张某抓获。

讯问过程中,张某对这批鲅鱼的来源如实交代。经查,这批鲅鱼是江苏籍船主李甲、李乙纠集本地渔民秦某等共七人在休渔期驾驶小型渔船出海使用双船拖网的方式非法捕捞而来,共捕获鲅鱼7456斤。经专业部门鉴定,非法捕捞的鲅鱼价值人民币134208元。

由于捕获的鲅鱼数量大,又在“禁渔”关头,李甲、李乙害怕时间长了会发生变故,于是联系到岚山籍的黄某,让黄某帮忙将鲅鱼尽快出手。黄某见有利可图,便找来张某、刘某,三人共同联系买家进行交易。在被查获前,黄某等人已将部分鲅鱼卖出。

记者从岚山警方获悉李甲、李乙等7名江苏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取保候审;黄某、张某、刘某三名岚山籍的犯罪嫌疑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取保候审。与此同时,岚山警方将追回已卖出及依法变卖鲅鱼款合计103500元上交国库。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2018年5月1日9月1日12时,是山东省伏季休渔期。在伏季休渔期前,岚山警方和岚山区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加大了伏季休渔联合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台、发放宣传手册、召开伏休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

这是近年来岚山区伏季休渔管理最严的一年,也是打击非法捕捞、销售渔获物最严格的一年。下一阶段岚山警方与岚山区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会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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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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