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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朱昱辰 日照报道
“场所码”应设尽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是当前每个场所都必须遵守的行为。
5月8日,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法对辖区经营场所使用场所码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对5家经营场所未按规定落实“场所码”扫码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一:2022年5月8日,中心渔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大连花园沿街某食品店未张贴场所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店铺负责人王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2年5月8日,中心渔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大连花园沿街某早餐店未张贴场所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店铺负责人庄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2年5月8日,臧家荒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金家沟村某烟酒店未张贴场所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店铺负责人金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2年5月8日,北京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大连花园沿街某便利店未张贴场所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店铺负责人陈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2年5月8日,北京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大连花园沿街某超市未张贴场所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超市负责人孙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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