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日照4月21日讯(记者 杨玉烁)为进一步震慑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记者从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大队加大警力,坚持路面防控与城乡治理并重,通过设卡盘查和路面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近日,记者从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大队再次将部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4月12日14时30分,刘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LQ3***的小型汽车行驶至莒县招贤沿河西路段时,被招贤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刘某酒精检测值为2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4月13日21时12分,魏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L07***的小型汽车行驶至莒县滨河路路段时,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魏某酒精检测值为4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4月14日16时30分,盛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L38***的小型汽车行驶至莒县刘官庄镇前云村路段时,被夏庄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盛某酒精检测值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