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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第六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来源:山东高校党建信息网    作者:   2014-03-19 17:43:00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委托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举办第六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按照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通过开展辅导员高级研修活动,帮助辅导员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创新意识,提升育人能力,培养一批辅导员工作的骨干和专家。

  二、研修内容及形式

  本次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形势、任务与目标,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思路与举措,辅导员科研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等。主要形式有: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讲座,学员专题研讨,举办论坛,到山东大学相关学院、部门交流,赴省外相关高校实地学习,撰写研究论文等。

  三、研修时间及具体安排

  研修分为三个阶段:集中研修、赴省外相关高校培训学习和撰写研究论文。

  1.集中研修:2014年4月10日—4月16日。4月9日报到,报到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南门东侧速8酒店大厅。

  2.赴省外相关高校培训学习:4月17日—4月20日。学习期间,安排专家和辅导员年度人物讲课,并组织学员与有关高校学生工作人员进行座谈。

  3.撰写研究论文:4月21日—5月10日。按照规定的研究任务,学员回校撰写研究论文。论文完成后,于5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fdyjd@sdu.edu.cn。论文经相关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到《高校辅导员》杂志发表,不合格的不予结业。

  四、报名及录取

  本期研修班计划招收学员70人,原则上每校限报1人。各高校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业绩突出的辅导员均可报名,具体条件如下:

  1.担任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院系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

  2.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含4年)以上;

  3.近3年来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通过学习研修,能够发挥示范作用,带动辅导员队伍的整体发展。

  各高校要根据报名条件,认真进行选拔推荐,并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以邮局邮戳为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dyjd@sdu.edu.cn。

  省委高校工委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将组织评审,择优录取,录取情况于4月5日前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网站(www.fdyjd.sdu.edu.cn)上公布,并向所在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

  学员接到录取通知后,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结业

  研修期满,经专家评审并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结业证书。

  凡研修合格取得结业证书者,各高校要将其作为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重点培养,在业务进修、职级晋升、科研立项、海外研修、学历提升、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优先考虑。

  七、费用

  1.根据相关规定,学员报到时须交研修费3800元。其中,集中学习费用1600元(含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市内交通费和其他费用),省外高校学习费用2200元(含往返省外高校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市内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2.学员往返交通费、集中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大永,田丹丹

  电话:0531-88362836,88366713

  电子信箱:fdyjd@sdu.edu.cn

  传真:0531-88362836

  通信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507房间(邮编:250100)。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4年3月14日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王仕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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