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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在手,走遍天下不愁,这是对社会保障卡的形象描述。社保卡既是持卡人的一种身份凭证,又能进行就医结算、自助查询、待遇领取、现金存取等操作,功能非常强大。
近日,“沈阳两家民营医院涉嫌骗保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那么,社保卡究竟该如何正确使用?哪些属于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跟小编一起来了解——
2018年初,多地启动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试点工作。湖北、四川、上海、山东等试点地区开始使用第三代社保卡。
据悉,参保人员可持卡享受社保缴费、待遇领取、就医购药、信息查询、异地就医结算、劳动能力鉴定、就业失业登记等102项人社公共服务。
此前,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骗取社保待遇拟处2至5倍罚款
人社部日前发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
该条例指出,单位或者个人以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还指出,单位或者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将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11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
“回头看”聚焦三个重点领域:
一是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
二是零售药店,重点査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
三是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票据作假骗取基金等行为。
骗取社保待遇行为指的是什么?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是指个人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注意: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骗取养老金为例,其行为主要表现为伪造身份证明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伪造、编造档案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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